人肉叉烧包
发表于 2011-10-24 23:02
回复 44# 三先生
首先,我不是本版的版主,之前也一直在就事论事,是本版的版主“大包”提出某人应该尽量避免跑题之后此人却打死也不认账我才进行反击的。这件事跟我的版主身份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请不要主管臆测。如果不信的话,就麻烦你仔细看过从头至尾的所有回复,再来炫耀自己的正义感不迟。
其次,你自己也说了,每个人的忍受程度都不同,那么我觉得自己忍受不了的时候自然也就可以反击,没必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就如同你现在在反击我一样。这本身就是言论自由的一种体现,如果我无权说他错了,你又有什么权利说我错了?你这不是又把自己绕进去了?所以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了,还是一句话,就事论事。
最后,说白了,我这次的吐槽只是针对某一位会员而已,压根没指望这个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人能真心悔改,也没打算把小事弄大波及其他会员,只是真的不吐不快而已。如果你觉得你的权利受到了侵犯,那我必须要澄清并道歉一下。
以上~
人肉叉烧包
发表于 2011-10-24 23:15
回复 45# Hyundai
如果有人坠入陷阱我就不提了,因为那样也算深化了讨论,恰恰是因为没人坠入陷阱你还反反复复的来这一套让我想不明白。
虽然是宽松的交流地带,但是本版的版主们曾多次申明过,希望大家能够对讨论作出积极的贡献。正因为这样,大包和Single才会积极的监督,SHINNOK和NAOH才会积极的发表观点,一方面引导话题深入一方面确保话题不偏。你这种主动跑题主动设陷阱的做法在我看来对于讨论的深入没有任何积极的作用,事实也是每当有人和你进行深入讨论的时候你都是主动逃避的一方,揣着高人一等的自我感觉到处打游击已经成了你的标志了。
我不知道你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是至今为止已经有不止一名会员在我们的线下交流里表示过对你的不满了,我这次的吐槽只不过是群情激愤而爆发的一次代表而已,这绝对不是在危言耸听的唬你。如果只是我一个人对你有意见,你可以说是我有问题,但是如果N个人都对你有相同的意见,问题到底出在谁身上就显而易见了吧?
前面我已经说过了,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跑偏下去,所以就此打住,不再回复,接下来要怎么做是你的事。真心希望有朝一日能看到你像SHINNOK和NAOH那样和别人进行正儿八经的深入讨论。
Hyundai
发表于 2011-10-25 00:04
呵呵,我每次跟你们正经讨论却被你们说成我是强词夺理,我能不逃避吗?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跟你们争下去恐怕又被你说成是恶意捣乱吧。。
讨论的时候大家各持自己见是很正常的事
我只是说出我的声音,
我不祈望别人来接受我的评论
但也不会因为被人不认同我而改变我的意见,包括我的作风。
有兴趣可以跟我兜两下,不喜欢的可以一笑置之。
呵呵 在这里待有一段时间的会员都知道我是个不正经的人,
但我自问发言之间还算有分寸。
如果你找到我犯版规的证据
如何惩罚由你
如果你找不到我犯规的证据
嘻嘻 我劝你还是放轻松点神经好。
三先生
发表于 2011-10-25 00:05
回复 46# 人肉叉烧包
你対这个人很明顯已經有不小的意見,互相反駁本來就沒有問題,我看不慣的是為何要把一些舊帳和其他版主的意見都扯進你的发言裡,这不是硬是要把話題演變成你們的私人恩怨嗎?哪裡就事论事了
不管你是不是情緒性的反擊,你的用詞就是会让人覺得你的姿態非常高,在你定论他的是非的時候你的通融性就是让我感覺很低。
其実我対这个帖子的主題沒有太多意見,是後面的回帖吸引了我關注这帖的興趣,如果你要談対交流區的貢獻的話我認為像这樣強烈主覌的意見是有必要的,不用非得要像你期望的那種正經八百的深入討論,至少我覺得这樣的交流空間有趣多了。
Hyundai
发表于 2011-10-25 00:10
我看算了,在这样下去这帖子就要沉了,我可不忍心浪费楼主的心血。
如果还有人对我不满,麻烦你们把帖子开到办公室里去吧!
人肉叉烧包
发表于 2011-10-25 00:27
回复 49# 三先生
我一直都在就事论事,因为我要论的“事”就是某人的回避讨论专心跑题的问题,我列举以前的帖子是为了证明他不是初犯,列举他人观点是为了证明不满的人不止我一个,全都是围绕着我要论的“事”来进行的,何来“不是就事论事只是为了发展成个人恩怨”一说?
讨论时需要主观论点,这点没错,但这不是我吐槽那位仁兄的要点。我的要点只是“回避讨论专心跑题”这么一件事。
至于你喜欢这种方式,那是你的事。请问你有没有为发帖子的LZ考虑过?LZ只是想讨论一下腿功,却被岔开到了技术;LZ只想讨论一下剧情,却被岔开到了两三年以前的收视论,请问LZ会不会很郁闷?如果一个论坛里所有帖子都是跑题收场,又怎能塑造良好的形象?在跟主题无关的内容里表现出主观论点又有什么意义?
很明显你现在也是因为对我不满才反击我,正如同我对那位H开头的不满一样。对我不满可以,但是麻烦不要再继续跑题了,所以,打住吧,看以后的表现就是了。